1. 此竞赛将公开予所有在2010年6月1日至7月16日期间购买任何30PV或以上的美丽乐/ O’EARTH有机产品的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直销商

  2. 所有的美丽乐雇员和直系亲属将不获参与此竞赛

  3. 参赛者(宝贝)只限于在2010年6月30日前达至2个月至6岁11个月的宝贝

  4. 每份竞赛表格必须附上4张您的宝贝相片[ 尺寸: 2张4R半身及2张4R全身

  5. 所有呈交的照片将不获退还,并且严禁在未经美丽乐国际集团的同意之下用作其他广告或宣传用途

  6. 所有的竞赛表格及照片必须在2010年7月16日前抵达美丽乐总行、分行或IOB中心

  7. 所有的大赛入围者将以书信方式通知,并且必须参与在2010年9月25日举办的总决赛 [地点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8. 现金奖将以支票发出(马币)

  9. 教育基金及产品礼篮将不获以现金兑换

  10. 美丽乐国际集团将保留参赛者(宝贝)资料和照片以作为广告及宣传用途

  11. 公司审判决定乃最后决定,任何投诉将不获受理

  12. 美丽乐国际集团将保留更改或增加此竞赛条规或奖项的一切权力